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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st的用法,特别是用在函数前面与后面的区别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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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onst的用法,特别是用在函数后面

在普通的非 const成员函数中,this的类型是一个指向类类型的 const指针。可以改变this所指向的值,但不能改变 this所保存的地址。
在 const成员函数中,this的类型是一个指向 const类类型对象的 const指针。既不能改变 this所指向的对象,也不能改变 this所保存的地址。


关键字:ConstConst函数,Const变量,函数后面的Const

看到const关键字,C++程序员首先想到的可能是const常量。这可不是良好的条件反射。如果只知道用const定义常量,那么相当于把火药仅用于制作鞭炮。const更大的魅力是它可以修饰函数的参数、返回值,甚至函数的定义体。
const constant的缩写,“恒定不变”的意思。被const修饰的东西都受到强制保护,可以预防意外的变动,能提高程序的健壮性。所以很多C++程序设计书籍建议:“Useconst whenever you need”

  1.用const修饰函数的参数

如果参数作输出用,不论它是什么数据类型,也不论它采用“指针传递”还是“引用传递”,都不能加const修饰,否则该参数将失去输出功能。const只能修饰输入参数:
如果输入参数采用“指针传递”,那么加const修饰可以防止意外地改动该指针,起到保护作用。
例如StringCopy函数:
void StringCopy(char*strDestination, const char *strSource);
其中strSource是输入参数,strDestination是输出参数。给strSource加上const修饰后,如果函数体内的语句试图改动strSource的内容,编译器将指出错误。
如果输入参数采用“值传递”,由于函数将自动产生临时变量用于复制该参数,该输入参数本来就无需保护,所以不要加const修饰。
例如不要将函数voidFunc1(int x) 写成voidFunc1(const int x)。同理不要将函数voidFunc2(A a) 写成voidFunc2(const A a)。其中A为用户自定义的数据类型。
对于非内部数据类型的参数而言,象voidFunc(A a) 这样声明的函数注定效率比较底。因为函数体内将产生A类型的临时对象用于复制参数a,而临时对象的构造、复制、析构过程都将消耗时间。
为了提高效率,可以将函数声明改为voidFunc(A &a),因为“引用传递”仅借用一下参数的别名而已,不需要产生临时对象。但是函数voidFunc(A &a) 存在一个缺点:
引用传递”有可能改变参数a,这是我们不期望的。解决这个问题很容易,加const修饰即可,因此函数最终成为voidFunc(const A &a)
以此类推,是否应将voidFunc(int x) 改写为voidFunc(const int&x),以便提高效率?完全没有必要,因为内部数据类型的参数不存在构造、析构的过程,而复制也非常快,“值传递”和“引用传递”的效率几乎相当。
问题是如此的缠绵,我只好将“const&”修饰输入参数的用法总结一下。
对于非内部数据类型的输入参数,应该将“值传递”的方式改为“const引用传递”,目的是提高效率。例如将voidFunc(A a) 改为voidFunc(const A &a)
对于内部数据类型的输入参数,不要将“值传递”的方式改为“const引用传递”。否则既达不到提高效率的目的,又降低了函数的可理解性。例如voidFunc(int x) 不应该改为voidFunc(const int &x)

  2用const修饰函数的返回值

如果给以“指针传递”方式的函数返回值加const修饰,那么函数返回值(即指针)的内容不能被修改,该返回值只能被赋给加const修饰的同类型指针。例如函数
constchar * GetString(void);
如下语句将出现编译错误:
char*str = GetString();
正确的用法是
constchar *str =GetString();
如果函数返回值采用“值传递方式”,由于函数会把返回值复制到外部临时的存储单元中,加const修饰没有任何价值。
例如不要把函数intGetInt(void) 写成constint GetInt(void)
同理不要把函数AGetA(void) 写成constA GetA(void),其中A为用户自定义的数据类型。
如果返回值不是内部数据类型,将函数AGetA(void) 改写为constA &GetA(void)的确能提高效率。但此时千万千万要小心,一定要搞清楚函数究竟是想返回一个对象的“拷贝”还是仅返回“别名”就可以了,否则程序会出错。
函数返回值采用“引用传递”的场合并不多,这种方式一般只出现在类的赋值函数中,目的是为了实现链式表达。
例如:
classA
{
A & operate = (const A &other); // 赋值函数
};
Aa, b, c; // a, b, c A的对象

a= b = c; // 正常的链式赋值
(a= b) = c; // 不正常的链式赋值,但合法
如果将赋值函数的返回值加const修饰,那么该返回值的内容不允许被改动。上例中,语句a= b = c 仍然正确,但是语句(a= b) = c 则是非法的。

3const 成员函数

任何不会修改数据成员的函数都应该声明为const类型。如果在编写const成员函数时,不慎修改了数据成员,或者调用了其它非const成员函数,编译器将指出错误,这无疑会提高程序的健壮性。以下程序中,类stack的成员函数GetCount仅用于计数,从逻辑上讲GetCount应当为const函数。编译器将指出GetCount函数中的错误。
classStack
{
public:
void Push(int elem);
int Pop(void);
intGetCount(void) const; // const 成员函数
private:
intm_num;
int m_data[100];
};
int Stack::GetCount(void)const
{
++ m_num; // 编译错误,企图修改数据成员m_num
Pop();// 编译错误,企图调用非const函数
returnm_num;
}
const 成员函数的声明看起来怪怪的:const关键字只能放在函数声明的尾部,大概是因为其它地方都已经被占用了。
关于Const函数的几点规则:

a.const对象只能访问const成员函数,而非const对象可以访问任意的成员函数,包括const成员函数.
b.const对象的成员是不可修改的,然而const对象通过指针维护的对象却是可以修改的.
c.const成员函数不可以修改对象的数据,不管对象是否具有const性质.它在编译时,以是否修改成员数据为依据,进行检查.
e.然而加上mutable修饰符的数据成员,对于任何情况下通过任何手段都可修改,自然此时的const成员函数是可以修改它的
补充:
标题:const放在后面有什么意思?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一个函数
AcGePoint3dstartPoint() const;
const放在后面跟前面有区别么
==>
准确的说const是修饰this指向的对象的
譬如,我们定义了
classA{
public:
f(int);
};
这里f函数其实有两个参数,第一个是A*const this, 另一个才是int类型的参数
如果我们不想f函数改变参数的值,可以把函数原型改为f(constint),但如果我们不允许f改变this指向的对象呢?因为this是隐含参数,const没法直接修饰它,就加在函数的后面了,表示this的类型是constA *constthis
const修饰*this是本质,至于说“表示该成员函数不会修改类的数据。否则会编译报错”之类的说法只是一个现象,根源就是因为*thisconst类型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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